太公曰;“凡用兵之法,三军之众,必有分合之变。其大将先定战地、战日,然后移檄书与诸将吏,期攻城围邑;各会其所;明告战日,漏刻有时。大将设营而陈,立表辕门,清道而待。诸将吏至者,校其先后,先期至者赏,后期至者斩。如此则远近奔集,三军俱至,并力合战。”
武王问太公曰:“王者帅师,三军分数处,将欲期会合战,约誓赏罚,为之奈何?”
武王问太公说:“君王率兵出征,三军分驻数处,主将要按期集结军队同敌人交战,并号令全军官兵,明定赏罚制度,应该怎么办?”
太公答道:“一般用兵的方法,由于三军人数众多,必然有兵力分散和集中等作战部署上的变化。主将要首先确定作战的地点和日期,然后将战斗文书下达给诸部将官,明确规定要攻打和包围的城邑、各军集结的地点,明确规定作战的日期及各部队到达的时间。然后,主将提前到达集结地点设置营垒,布列阵势,在营门竖立标竿以观测日影,计算时间。禁止行人通行,等待将吏报到。各部将吏到达时,要核实其到达的先后次序,先期到达的给予奖励,过期到达的杀头示众。这样,不论远近,都会按期赶至集结地域。三军全部到达后,就能集中力量与敌交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