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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信仰的人满足于说出真话,喜欢发誓的人往往并无真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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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照中国的传统,历来树立榜样基本上是从道德着眼。我更强调人性意义上所达到的高度,亦即整体的精神素质,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只是他的整体精神素质的表现,并且惟有作为此种表现才有价值。即如当今社会的道德失范,其实也是某种整体精神素质的缺陷在特殊条件下的暴露,因此不是靠树立几个道德标兵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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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真理,善,一切美好的价值,它们的存在原不是为了惩罚什么人,而是为了造福于人,使人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光照进人的心,心被精神之光照亮了,人就有了一个灵魂。有的人拒绝光,心始终是黑暗的,活了一世而未尝有灵魂。用不着上帝来另加审判,这本身即已是最可怕的惩罚了。
歌德说得好:“虔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通过灵魂的最纯洁的宁静达到最高修养的手段。”从本义来说,虔诚是面对神圣之物的一种恭敬谦卑的态度。这种态度本身还不是信仰,而只是信仰的一个表征,真正的信仰应是对神圣之物有所领悟。一个人倘若始终停留在这个表征上,对神圣之物毫无领悟却竭力维持和显示其虔诚的态度,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他的这种态度是否装出来的。所以,我认为歌德接下来说的话是一针见血的:“凡是把虔诚当作目的和目标来标榜的人,大多是伪善的。”
人是由两个途径走向上帝或某种宇宙精神的,一是要给自己的灵魂生活寻找一个根源,另一是要给宇宙的永恒存在寻找一种意义。这两个途径也就是康德所说的心中的道德律和头上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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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的出生纯属偶然,但是,既然我已出生,宇宙间某种精神本质便要以我为例来证明它的存在和伟大。否则,如果一切生存都因其偶然而没有价值,永恒的精神之火用什么来显示它的光明呢?
“上帝”是一个符号,象征人生不证自明的最高原则,而一切精神跋涉者的困惑便在于总是想去证明它。
一切伟大的精神创造都是光来到世上的证据。读好的书籍,听好的音乐,我们都会由衷地感到,生而为人是多么幸运。倘若因为客观的限制,一个人无缘有这样的体验,那无疑是极大的不幸。倘若因为内在的蒙昧,一个人拒绝这样的享受,那就是真正的惩罚了。伟大的作品已经在那里,却视而不见,偏把光阴消磨在源源不断的垃圾产品中,你不能说这不是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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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常常有人举着爱国的尺子评判人,但这把尺子自身也需要受到评判。首先,爱国只是尺子之一,而且是一把较小的尺子。还有比它大的尺子,例如真理、文明、人道。其次,大的尺子管小的尺子,大道理管小道理,惟有从人类真理和世界文明的全局出发,知道本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之所在,方可论爱国。因此,伟大的爱国者往往是本民族历史和现状的深刻批评者。那些手中只有爱国这一把尺子的人,所爱的基本上是某种狭隘的既得利益,这把尺子是专用来打一切可能威胁其私利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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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管世道如何,世上善良人总归是多数,他们心中最基本的做人准则是任何世风也摧毁不了。这准则是人心中不熄的光明,凡感觉到这光明的人都知道它的珍贵,因为它是人的尊严的来源,倘若它熄灭了,人就不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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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认识到人的无知是智慧的起点,那么,觉悟到人的不完美便是信仰的起点。无知并不可笑,可笑的是有了一点知识便自以为无所不知。缺点并不可恶,可恶的是做了一点善事便自以为有权审判天下人。在一切品性中,狂妄离智慧、也离虔诚最远。明明是凡身肉胎,却把自己当作神,做出一付全知全德的模样,作为一个人来说,再也不可能有比这更加愚蠢和更加渎神的姿势了。
18对于新的真理的发现者,新的信仰的建立者,舆论是最不肯宽容的。如果你只是独善其身,自行其是,它就嘲笑你的智力,把你说成一个头脑不正常的疯子或呆子,一个行为乖僻的怪人。如果你试图兼善天下,普渡众生,它就要诽谤你的品德,把你说成一个心术不正、妖言惑众的妖人、恶人、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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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锺爱精神价值本身而不要求看见其实际效果的人,才能够走上信仰之路。在此意义上,不见而信正是信仰的前提。所以,耶稣说:“那些没有看见而信的是多么有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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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确有那样的恶人,心中的光几乎或已经完全熄灭,处世做事不再讲最基本的做人准则。他们不相信基督教的末日审判之说,也可能逃脱尘世上的法律审判,但是,活着而感受不到一丝一毫做人的光荣,你不能说这不是最严厉的惩罚。
人之区别于动物,在于人有理性和道德。然而,人的理性是有限度的,人的道德是有缺陷的,这又是人区别于神的地方。所谓神,不一定指宇宙间的某个主宰者,不妨理解为全知和完美的一个象征。
一切外在的信仰只是桥梁和诱饵,其价值就在于把人引向内心,过一种内在的精神生活。神并非居住在宇宙间的某个地方,对于我们来说,它的唯一可能的存在方式是我们在内心中感悟到它。一个人的信仰之真假,分界也在于有没有这种内在的精神生活。伟大的信徒是那些有着伟大的内心世界的人,相反,一个全心全意相信天国或者来世的人,如果他没有内心生活,你就不能说他有真实的信仰。
任何一种信仰倘若不是以人的根本困境为出发点,它作为信仰的资格就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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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而生的。”我们可以把耶稣的名言变换成普遍性的命题:规则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规则而生的。人世间的一切规则,都应该是以人为本的,都可以依据人的合理需要加以变通。有没有不许更改的规则呢?当然有的,例如自由、公正、法治、人权,因为它们体现了一切个人的根本利益和人类的基本价值理想。说到底,正是为了遵循这些最一般的规则,才有了不断修正与之不合的具体规则的必要,而这就是人类走向幸福的必由之路。
俗话说:“眼见为实。”在物质事实的领域内,这个标准基本上是成立的,但在精神价值的领域内就完全不适用了。理想,信仰,真理,爱,善,这些精神价值永远不会以一种看得见的形态存在,它们实现的场所只能是人的内心世界。毫无疑问,人的内心有没有信仰,这个差异必定会在外在行为中表现出来。可是,差异的根源却是在内心,正是在这无形之域,有的人生活在光明之中,有的人生活在黑暗之中。
凡真正的信仰,那核心的东西必是一种内在的觉醒,是灵魂对肉身生活的超越以及对最高精神价值的追寻和领悟。信仰有不同的形态,也许冠以宗教之名,也许没有,宗教又有不同的流派,但是,都不能少了这个核心的东西,否则就不是真正的信仰。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发现,一切伟大的信仰者,不论宗教上的归属如何,他们的灵魂是相通的,往往具有某些最基本的共同信念,因此而能成为全人类的精神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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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誓者竭力揣摩对方的心思,他发誓要做的不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而是他以为对方希望自己做的事情。如果他揣摩的是地上的人的心思,那是卑怯。如果他揣摩的是天上的神的心思,那就是亵渎了。
人的精神性自我有两种姿态。当它登高俯视尘世时,它看到限制的必然,产生达观的认识和超脱的心情,这是智慧。当它站在尘世仰望天空时,它因永恒的缺陷而向往完满,因肉身的限制而寻求超越,这便是信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