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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作者:张立宪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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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黄色的脸孔有红色的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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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地上爬起来,眼泪像趵突泉的水,汩汩流淌,怎么拦都拦不住。

第二天,一些脑袋见血的孩子的家长找到学校。校长恼羞成怒,将全体学生集合到操场上,问都是谁参加打架了。我们中间可没有那种敢做不敢当的脓包,呼啦啦举起了一片胳膊,棉袄袖沾满了尘土和牛屎。

打架,贯穿于俺整个长大的日子。可能如今的孩子们不这样了,因为他们千顷地一棵苗太宝贝太娇气,而当年我们的父母将我们生下来,也就当个小牲口小野兽养了。

“你们打!你们给我接着打!!”校长大吼。

那一代孩子全是一群狼。大白兔?那是奶糖,邻居叔叔出差去趟北京或上海才能带些回来,并且还往往给忘掉,因为左邻右舍需要他带的东西太多,从皮鞋到铝锅浑然一个货郎担。糖并不重要,也不见得多好吃,最要命的是糖纸,那是你讨好女孩或女孩向你讨好的利器。平时我们最梦寐以求的美味是江米条或鸡蛋饼干,以及馒头管饱。冬天,没有一个孩子不把手和脚冻得跟烂柿子一样,不过冻脸的人倒不是全部,因为有些人的鼻涕在脸上结的痂实在是太厚了,足以保护到娇嫩的皮肤不受寒风刮割。

这种压榨一直持续到初中时,我考上了一个重点中学,他歇了菜,再见到我,已是一脸羡慕的表情。

我上学的时候,父母那一辈人全都一窝一窝地生,没有人是独生子,而那些有哥哥的人就成了最让人羡慕的人。哥哥越多,被羡慕指数越高。

别用什么大道理来反驳我,俺就是看不得这个。一个人,如果不能享受到兄弟姐妹间的感情,是人生非常非常大的一种缺憾。

当年我看了《中南海保镖》,对杰哥的发型羡慕不已,也把自己搞了个平头,穿了套西装,还把自己搞得不许笑。

我在步入四年级后,被一个男生欺负了。欺负的原因有二,一是这小子人高马大,俺实在不敢跟他过招;二是我把人家一本小人书《渔岛怒潮》中的一页给撕坏了,赔本新的他都不干,非要原来那样的,俺实在赔不起。

我们得意于我们的茁壮,没听说有谁感冒发烧还要吃什么药的;我们得意于我们的灵巧,我们自制的精密链子枪,前面再加个钢管绝对能把你的变形金刚轰个稀巴烂;我们得意于我们的强大,谁不是结交四方朋友黑道白道都有;我们得意于我们的剽悍,越寒冷的日子越是我们奋战的舞台,因为衣服厚伤不到身体,因为冬天夜长除了打架实在没什么好消遣的,连露天电影都已经停摆。

那是一个课间,我们俩被一群人围着,操练起来。一开始打得很文明,你来一拳我还一掌,谁都不愿把对方逼急。特别是我用眼睛的余光看到兔子哥哥站到旁边时,心里更是哆嗦,拳头也越来越没有力道,只是盼星星盼月亮一样期待上课铃快响,好结束战事全身而退。

疼倒没感觉到,但那种孤立无援的感觉,让人真能体会到生存在世界上的那种荒谬和绝望感。

我对政府的最大不满就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让人没有兄弟姐妹。

如果按照一个大快人心的说法、一种阴暗的复仇心理,结局应该是这样的:等俺考上大学,以后又成了一个上等人的时候,他已经完全被我逼得找地缝就钻了。

泪水再次糊住了俺的眼。

其实也不是这么回事儿。我上大学时他在北京当兵,来学校找我。一路公共汽车坐下来,一口外地口音被北京人好一个欺负,我没有一点痛快的感觉,反倒觉得就跟欺负了自己个儿一样。复员后他做起了小买卖,从豆腐丝到炸油条无所不卖,我父母从他那里占到的便宜比俺这里都多。如今他有了大胖儿子,一见到还没挂上果的我,就是一阵不怀好意的嘲弄。

镜头又转向“鹅与鸭”酒吧,我对美女说,其实一个男人被人欺负也不是什么坏事儿。你看我讲的故事吸引得你连咖啡都顾不上喝,就是因为通过给那小子讲《西游记》,磨练出了俺高超的叙事技巧。

欺负的表现形式有二,一是我的作业做完后得先给他,让他抄一遍。幸亏这小子不聪明,想不出让我替他写作业这种办法;二是中午的长篇快板书《西游记》这小子听不明白,每天都得逼着俺再给他讲一遍,把他逗得嘿嘿傻乐为止。

毫无疑问,我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用马尔克斯和门多萨在《番石榴飘香》中对话时用的那个字眼,就是,社会的抗体。

我身为长子,从来没有得到过哥哥的保护。

亲爱的弟弟妹妹,请不要为我们哭泣,其实我们很得意。

性格耿直的我们哪里听得出校长话中的深意?二话不说,又捉对厮杀起来。俺撂倒一个又准备再去俘虏一个,抽空看了看战场——呀!征尘蔽日,龙腾虎跃,好一派北国风光。

总而言之,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得到的屈辱与荣耀、得意与失意,大抵相当。

谁不希望有个哥哥,保护自己,不必害怕,不必遭人打?

我参加的规模最大的一次群殴发生在小学四年级,两条街分成两个阵营,冬天的夜里,荒凉的野外,燃起几堆玉米秸,首领发一声喊,便斗将起来,以摔跤为主,间或拿冻得硬梆梆的土坷垃(野外没有砖头)拍之砸之。都是乡里乡亲的,加之烽火熊熊,所以基本不会分不清敌我。因为涉及到两条街的荣誉,所以有的分属不同阵营的亲戚也全然六亲不认,表弟?照打不误;堂哥?你好意思打我吗?趁对方犹豫迟疑的当儿就是一招黑虎掏心。

这么说,显得俺的打架生涯多么牛逼,伤疤就像勋章一样闪亮。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

有一次,我与俺们班兔子发生了口角。这小子有两个哥哥在高年级,我并不想惹他,但给逼到那个份儿上,也只能硬着头皮打。

兔子却兔仗人势,出手越来越重,最后与俺摔起跤来。我一边与他在地上翻滚,一边委屈得直想哭。我其实能打过他的,但是我怕。

若干年后,听到罗大佑的《亚细亚的孤儿》,我首先想到的,却是这一幕。

这时,上课铃响,大家散去。

好在我的父母及时做人,在政策推行之前让我拥有了两个弟弟。

校长这次不再卖弄学问,收回双关这种高级修辞,而是直接用“住手”两字制止了我们。

很快就有人好奇地问我,头上那几个白点是怎么回事儿。原来是小时候打架破了相,受伤的地方再也长不出头发来,于是像个癞痢头阿三。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将兔子按在身下。这种结果首先吓着了我自己个儿。还没等旁边的人喝彩,兔子哥哥便飞起一脚,踢向了俺的耳朵,我顺势倒地。

当然不会乱,人家留的就是一个平头。

有两个弟弟的最大好处是,我被熏陶了一身贱脾气。比如小弟弟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基本没有让他为钱发过愁,总能赶在他的口袋空之前把钱及时送到。

另一个好处是,我让弟弟得到了自己没有享受过的东西,比如,有一个哥哥,打架的时候腰杆会硬许多。

《中南海保镖》是我的偶像李连杰演的一部时装片,他演的中南海保镖林正阳不去保护首长南巡,却去给大款的小蜜卖命,看得人好不气闷。不过李在片中的扮相真叫一个酷,特别是百货公司那一段,他右手执“五四”,如执鲜花枝,左手将钟丽缇的曼妙身体抡来转去,如抡面口袋,表情平静地将一干傻蛋敌人全部放倒,一身西装纤尘不染,一脑袋头发纹丝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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