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基础工资,或者叫法定工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百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二千五百八十三元。而按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为二千五百一十元。古今薪酬制度之一脉相承居然如此巧合。
咸丰十年四月,曾国藩终于当上了总督。
只此一项,比起穷京官岁月,就已经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语了。
地方上所有政务,不论是大政还是小事,最后都通过督抚裁决。督抚们握着手下各级官员的命门,就是每年对他们进行考评,可以决定他们能不能升官。督抚还是地方最高军事长官。清代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巡抚例兼兵部右侍郎。集行政权、人事权、军权于一身,督抚们就可以在自己的地盘上,说一不二,独断专行。他们永远正确,永远受到逢迎,下属们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别无他法。正如曾国藩后来所说:“我在地方任职多年,深知各地督抚权力之大,由来已久。他一言可使鸡犬升天,一言亦可使人终身沉沦。所以各级官员都揣摩他的心思,他做错了事,也会替他遮掩。从手下的官员,到普通军民,谁也不敢违抗他。”(“臣在外多年,忝任封疆,窃见督抚权重,由来已久。黜陟司道,荣辱终身。风旨所在,能使人先事而逢迎,既事而隐饰。不特司道不肯违其情,即军民亦不敢忤其意。”)因此他们也很容易作威作福,专擅恣肆。
这年春天,太平军再破江南大营,江浙糜烂。湘军成了咸丰皇帝手里最后一张牌。无可奈何之下,咸丰只得把那顶一直舍不得的官帽,两江总督,授予了曾国藩。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侍郎只能管管部中几十名署员,而总督和巡抚则是辖内千百万人的土皇帝。他们对上只对皇帝一个人负责,对下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他们在地方上一跺脚,就会地动山摇。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代皇帝们有意识地使督抚(总督和巡抚)总揽地方上所有大权,成为各地的权力中心,以便强有力地控制各地。
两江总督是天下唯一一个同时管辖三省的总督。“两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将“江南省”分为江苏省和安徽省,所以,两江地区包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成了两江总督,又手握湘军军权,曾国藩毫无疑问,成了大清帝国最重要的人物。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比皇帝还要重要。
曾国藩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了。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乾隆十二年,朝廷定两江总督养廉银为一万八千两,在全国总督中处于较高水平。
早在六年前的咸丰四年九月初五日,咸丰皇帝就曾经命曾国藩署理湖北巡抚。然而仅过了七天,又收回成命,原因很简单:怕他成为土皇帝之后,尾大难掉,跋扈难制。一个湖北巡抚尚如此舍不得,更何况天下瞩目的两江总督: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并列为天下最重要的两大总督。而就太平天国时期的形势而言,两江总督的重要性可谓天下第一。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然而事实上,对于帝国内绝大多数督抚来说,“养廉银”在全部收入中仍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张仲礼先生说,中国官员更大宗的收入是“规费”,换成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灰色收入。按照西方标准,这种规费收入当然属于腐败,但是“中华帝国的朝廷和百姓都不认为收取规费有什么不妥或者是腐败,只要此种行为保持在习惯性的限度以内就行”。而这个习惯性的限度,据张仲礼的研究结果,督抚级的官员平均是十八万两。如果以一两白银折合二百元人民币计,可达三千六百万元人民币。如果真的如此,我们差不多可以说曾国藩是大清帝国的顶级富人之一了。
从品级上说,曾国藩的侍郎身份和各省总督都是正二品,所以早自道光二十九年,他就和总督平级了。但是,作为穷京官,侍郎们和总督的实权实在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