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漫长的光阴行过后面的那间卧房,不留下任何足迹——只有上下楼梯的跫音、前门关闭的遥远声响、扫帚轻敲地板、邮差叩门声……。卧室内,煤炭咔嗒作响,光与影滑过五尊惨白头胸像的眉头,滑过书架和覆盖书架的美丽诺呢绒。不过有时上下楼梯的跫音并不会经过门外,它会在门口停住,然后门把转动,门开启,有人走进来。剎那之间,家具全变了样!声音与气味造成的奇异漩涡立即开始旋转,卷过桌脚、冲向衣橱尖锐的边缘!来的人可能是威尔森,端进来一盘食物或一杯药;可能是巴雷特小姐的两位姊妹之一——艾拉贝儿或韩芮艾塔;也可能是巴雷特小姐的七位兄弟之一——查尔斯、塞缪尔、乔治、亨利、艾尔弗雷德、塞普提慕斯,或艾卡泰维斯。而每周有一到两次,弗勒希可以感觉到重要的事件即将发生。床会被仔细地改装成沙发,安乐椅会被拉到床边摆着,巴雷特小姐披上她漂亮的印度披肩,盥洗用具全藏到乔叟及荷马的头胸像底下,弗勒希则会经过一番梳洗。大约到了下午两三点,门外会传来特别的、清楚的、与众不同的敲门声。巴雷特小姐会突然脸红,微笑着伸出她的手,然后便有人走进来——或许是亲爱的米特福德小姐,带着红润光滑的脸颊和一把天竺葵,前来聊天;或许是肯尼恩先生,他的身材结实、衣着讲究、善良可亲,总会带一本书来;或许是简森太太,这位女士和肯尼恩先生的长相正好相反:“肤色极淡——晶莹的淡色眼眸、无血色的薄唇……,毫无宽度的尖鼻子及尖下巴。”每个人的举止、气味、声调及口音都各有不同:米特福德小姐喜欢喋喋不休地唠叨,态度虽有欠稳重,却言之有物;肯尼恩先生殷勤文雅,有点口齿不清,因为缺了两颗大门牙;毛病”(译注:指她对声音的敏感度)。米特福德小姐的言外之意是:肯尼恩先生更应该被别人说他牙齿有毛病;但巴雷特小姐却坚持她自己作诗押韵和他牙齿不好、或她耳朵不好,都没有关系。她写道:“我对于韵文主题的重视,远甚于押韵的正确性,因此冷酷地决定孤注一掷,尝试多项实验。”所以她才会“冷酷地”把“angels”及“candles”、“heaven”及“unbelieving”、“islands”及“silence”押成同一个韵。当然,此事还待教授们定夺,不过任何一位研究过布朗宁夫人性格及行为的人,想必都会认为无论对于艺术或爱情,她都是一位刻意打破规则的人,因此才成为促成现代诗发展的“同谋共犯”。——原注">简森太太一颗牙都不少,而她的动作就和她讲话一样,麻利清楚。
可惜和煦的夏日转瞬即逝。秋风吹起,巴雷特小姐恢复幽居在闺房内的生活,弗勒希的生活也随之改变。之前的户外教育,如今再辅以室内教育——这种教育对弗勒希这样性格的狗来说,不啻为猛药一剂。每天他由巴雷特小姐的女仆威尔森带出门透气,但时间极短,且敷衍了事;其余时间全待在巴雷特小姐脚边的沙发上。这么做完全阻碍并违反他所有的本能。去年秋天在伯克郡时,他跨过作物的残株,在野地里驰骋;如今,当常春藤轻扣窗棂时,巴雷特小姐却吩咐威尔森锁紧窗户。当窗台花盆里红花菜豆和旱金莲的叶子变黄、飘落后,她把自己身上的印度披肩裹得更紧。当十月的雨开始猛打窗户,威尔森便升起炉火,将煤炭堆高。秋意渐深转入冬,空气因为第一场雾而得了黄疸病,威尔森和弗勒希几乎看不清路面,有时甚至走不到邮筒或药房。回家后,房里一片灰暗,只见几尊惨白的头胸像在衣橱顶端散发微光。窗帘上画的农民与城堡消失无踪,窗棂上只剩下一片平淡无奇的黄色。弗勒希感觉他和巴雷特小姐仿佛孤独地住在铺满垫褥、燃有炉火的洞穴中。屋外的人车声不绝于耳,却都很模糊,还带着嗡嗡的回音;偶尔会传来一个沙哑的嗓音,高声叫道:“修理旧椅旧篮!”然后渐行渐远。有时则传来一阵风琴声,逐渐靠近,再逐渐隐去。然而这些声音中没有一样代表自由、行动,或是运动。对弗勒希而言,风和雨、秋的狂野、仲冬的寒冷,全都一样,只代表了温暖和静止;掌灯、拉上窗帘、拨开柴火……
终于,在每一根神经都在悸动、每一种感官都在歌唱的情况下,弗勒希来到了摄政公园。仿佛阔别经年般,当他再度看见绿草、繁花和树木,昔日田野的狩猎召唤在他耳际呼啸,他立刻往前冲,想冲进田野间奔驰,就像回到老家一般。然而此刻他的喉部却有重物拉扯着,令他颓然往后跌坐。难道眼前的不是树和草吗?他问。难道它们不是自由的信号吗?每次米特福德小姐出门散步,他不总是径自往前冲吗?为什么在这里他就成了囚犯呢?他停下来观察:这里的花种得比老家茂密许多,一株株整齐排列在窄小的盆子里,盆子又被坚硬的黑色步道分割成区。步道上,戴着闪亮高帽的男士们仿佛预示恶兆般高视阔步着。看见他们之后,他颤抖地贴近椅子,十分乐意地接受铁链的保护。于是,在经历许多类似的散步之前,他脑中已产生一个全新的概念。他将各种现象拼凑起来,得到一项结论:有花床的地方,便有柏油步道;有花床、柏油步道的地方,必有戴闪亮高帽的男士;有花床、柏油步道及戴闪亮高帽男士的地方,狗必须用铁链牵着!他不必懂得公园大门招牌上写的字,就已经学到了教训:在摄政公园里,狗都必须用铁链牵着!
刚开始,他几乎无法克制自己。碰上想必山鹑正在残株间跑跳的多风秋日,他会忍不住在房里跳起舞来。他以为自己听见微风中传来的枪响。当别的狗在门外吠叫时,他忍不住要倒竖颈毛、冲到门边。但每当巴雷特小姐唤他回去,把她的手放在他项圈上,他又无法否认有另一种感觉——如此急迫、如此矛盾、如此讨厌,他不知道该如何描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服从那样的感觉——在束缚他。他躺在她脚边,妥协、控制、压抑着自己体内最强烈的本能——那便是卧室学校最重要的一门课,而那门课是如此困难,远比许多学者学习希腊文更难,也比许多赢得胜利却损失名将的战役更痛苦;而巴雷特小姐就是老师。随着时间一周一周滑过,弗勒希愈来愈能感觉在他俩之间存在某种紧密的连结,虽然令他不舒服,同时却又令他因兴奋而战栗;因为如此,倘若他的快乐便是她的痛苦,那么他的快乐将不再是快乐,反而变成三倍的痛苦。每一天,这不争的事实都一再获得印证。有人打开门,吹口哨呼唤他。为什么他不出去呢?他渴望新鲜空气、渴望运动,他的四肢因长时间躺在沙发上而抽筋,也一直无法完全习惯古龙水的味道。可是他不能出去!虽然门是敞开的,他也不愿离开巴雷特小姐。他踯躅地走向门口,又折回沙发旁。“弗勒希,”巴雷特小姐写道:“是我的朋友,我的伴侣,他爱我甚于爱外面的阳光。”她不能出去,她被拴在沙发上。“笼中鸟可以诉说和我一样的故事。”她这样写着。而弗勒希,整个世界对他来说都是自由的,但他却选择放弃温珀尔街上的各种味道,只为了能够躺在她身边。
马车受召而来。接着巴雷特小姐从长沙发里站起来,戴上面纱,裹好衣裳,步下楼梯;弗勒希当然陪着她。他跳进马车车厢里,躺在她大腿上,整个伦敦最华丽、最壮观的一面,就这么蓦地在他眼前出现,他震惊极了!他们沿着牛津街走;他看到几乎全用玻璃搭盖成的房子;看见仿佛蕾丝般的闪亮饰带横过窗户,且窗棂堆满璀璨的粉红、紫色、黄色和玫瑰色的凸边。然后马车停下来,他进入如覆满彩色薄纱般云彩和织锦的神秘长廊商场。一百万种来自中国、阿拉伯的气味,若隐若现飘进他每一种感官的最深处。柜台上迅速流泻一疋疋闪亮的丝,而沉重的棉纱颜色就显得较暗,滚动得较缓慢。剪刀喀嚓地响,镍币闪着光,纸轻轻地折,绳牢牢地扎。羽饰轻轻点头,长旗随风飘动,马儿上下摆首,穿着黄制服的仆役,晃眼即逝的脸孔……,全在跳上、跳下、跳上、跳下。弗勒希因千百种感官得到满足而睡着、打盹、做了梦,甚至沉睡到不省人事,直到有人把他从车厢里抱出来,直到温珀尔街的大门再一次在他身后关闭。
然而,有时那分连结却岌岌可危;他俩之间存在着鸿沟,使他们无法了解彼此。有时他们躺着凝视对方,感到非常困惑。巴雷特小姐纳闷:为什么弗勒希突然发起抖来、开始呜咽、竖耳聆听,仿佛受到惊吓?她什么都听不见也看不见,房里除了他俩,并没有别人。她猜不到原来是因为她姊妹所养的查理王小猎犬“法利”刚刚经过门外,或某位仆役刚在地下室赏给凯弟郎——那只古巴寻血犬——一根羊骨;可是弗勒希知道,他听见了,在他胸中交缠啮咬的欲望及贪婪正折磨着他。巴雷特小姐虽拥有诗人的想象力,却猜不着威尔森湿答答的雨伞对弗勒希具有的特殊意义——那雨伞召回多少记忆啊!那是关于森林、鹦鹉、狂啸的象的记忆;她也不知道当肯尼恩先生被拉铃绳绊倒时,弗勒希听见的是黝黑的男人在山中的斥吼,一声声“Span!Span!”在他耳际萦绕,突然唤醒他心中模糊的、原始的愤怒,所以他才咬了他。
巴雷特小姐脸色苍白、满脸倦容地躺回枕头上。弗勒希蹑手蹑脚地爬到她身旁;感谢上帝,又只剩下他们俩了。但访客待的时间太久,都该吃晚餐了。食物的味道从地下室飘上来,威尔森端着巴雷特小姐的晚餐盘来到门口。餐盘被放在她身旁的桌上,掀起了盖子。然而经过更衣、谈话、室内的高温和道别的骚动,巴雷特小姐已累得吃不下了。看见盘中的肥羊排、山鹑或鸡翅膀,她轻叹一声。只要威尔森仍待在房里,她便用刀叉胡乱戳弄几下,一旦门关上,只剩下他俩,她立刻又叹了口气,举起叉子——上面叉了一整只鸡翅膀!弗勒希趋近,巴雷特小姐颔首。弗勒希非常温柔、非常灵巧地将鸡翅膀扯下来,不撒掉一粒炸面包屑,然后整个吞进肚里,不留下一点痕迹。半个沾满浓浓奶油的米布丁也以同样的方式消失无踪。再没有任何事,能比弗勒希的合作更干净利落。一如往常,他躺在巴雷特小姐的脚边,显然睡着了;恢复了精神的巴雷特小姐躺着休息,显然刚吃完一顿丰富的晚餐。再一次,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却比其他的脚步声都来得沉重、从容、断然;阴沉的扣门声戛然响起,不像是请求允许进门的询问,而是像命令!门打开,一位黑暗、庞大又可怕的老男人走进来——正是巴雷特先生本人!他的眼睛立刻扫过餐盘。食物都吃光了吗?大家都服从他的命令了吗?是的,盘子是空的。仿佛在对女儿的顺从表示满意,巴雷特先生沉重地往她身旁的椅子坐下。每当那黑暗的身体靠近弗勒希,恐慌与惧怕的寒战总窜下它的脊梁,如同一名野蛮人在雷声怒吼中听见了上帝的声音,立刻蜷缩在花丛里不停颤抖一般。这时威尔森会吹一声口哨;弗勒希充满罪恶感地偷偷溜出房间,奔下楼去,就好像巴雷特先生能看穿他的心思似的。一股他所恐惧的力量进入了卧室,那是一股他无法对抗的力量。有一次他突然闯回房里,竟看见巴雷特先生跪在女儿身边,正在祈祷。
弗勒希的心中也常涌起异样的感受。当他看见巴雷特小姐瘦削的手,优雅地从镶金属边的圆桌上拿起一只银盒或某样珍珠饰物时,就感觉自己的毛掌似乎也在收缩,并渴望看见自己的脚也长出十根修长的手指。当听见她低沉的声音发出数不清的、抑扬顿挫的清晰音节时,他便渴望有一天自己粗鲁的吼声,也能变成许多短而清脆、珠圆玉润、代表着不同神秘意义的声音。当他看见同样的那几根手指,永远握着一根直棒,在白纸上来回挥动,便渴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像她一样,把白纸涂黑。
由一八四二年夏天的这次奇异经验所获得的核心知识,很快又衍生出另一项知识:狗儿并不平等,是各有不同的。以前在三英里界标,弗勒希一视同仁地与酒吧里的狗及乡绅的灵𤟥交游,并不觉得焊锅匠的狗和自己有什么不同。即便是他小孩的母亲,虽美其名为西班牙猎犬,也不过是条杂种狗——耳朵像牛、尾巴像马!但是弗勒希很快便发现,伦敦的狗阶级分明:有些狗拴了铁链,有些整天乱跑;有些坐马车出门透气、用紫碗喝水,有些却毛发零乱、不系项圈、在排水沟里讨生活。弗勒希因此开始怀疑,或许狗生来便有所不同,有些地位高,有些地位低。他的这项疑惑,后来从人们对温珀尔街的狗所做的评论片断得到证实:“你看那个皮包骨的畜生,杂种狗一条!……老天爷,这条西班牙猎犬真漂亮!不愧是全英国最纯正的狗种之一!……可惜他的耳朵要是再卷一点就好了……你看他的头顶有冠毛!”
隔天,仍是好天气。巴雷特小姐尝试更大胆的冒险行动——坐在轮椅上让人推着去温珀尔街上散步!再一次,弗勒希陪着她。那是头一回,他听见自己的脚趾甲在伦敦的人行道铺石上达达作响;也是头一回,伦敦市内一整条街在炎炎夏日里发出的强烈气味,开始对他的鼻孔猛烈炮轰。他闻到排水沟里令人晕眩的臭味;腐蚀铁栏杆的苦味;从地下室飘上来叫人头痛的熏烟味——这些气味比他在雷丁附近的田野中所闻过的任何气味都复杂、腐败,且互相强烈地对比、混合;这些气味超越了人的鼻子所能嗅到的范围,因此当轮椅不停往前走,他却不时停住,充满惊愕地嗅闻、品味,直到项圈被用力一扯,把他往前拖为止。除此之外,当他跟随巴雷特小姐的轮椅在温珀尔街上踱步时,熙来攘往的人类躯体亦令他感到头昏眼花。硬衬裙在他头上飕飕挥舞,长裤刷过他的侧腹部,接着一个像轮子的东西在距离他鼻子一英寸的前方碾过,原来有一辆货车经过,带来毁灭性的狂风,在他耳旁咆哮,令他脚掌周围的长毛蓬然张开。他万分惶恐地往前奔窜,幸好项圈上的铁链紧紧一扣,巴雷特小姐紧紧抱住了他,否则他必将冲向毁灭。
历史学家告诉我们,一八四二年的夏天和别的夏天并无不同,但对弗勒希而言,那个夏天是如此地不一样,肯定令他怀疑整个世界都变了。那是个待在卧室里的夏天,也是和巴雷特小姐一起度过的夏天;是个在伦敦——文明礼教的心脏地带——度过的夏天。刚开始,他除了那间卧室和房里的家具之外,看不见任何其他东西;不过那几样东西已经够令他大开眼界了。仅仅认识、分辨各个对象及学习它们正确的名称,便搅得他昏头转向。他还来不及习惯那些桌子,头胸像及盥洗台,古龙水的味道也仍令他的鼻孔非常不舒服,马上又碰上一个难得的好天气——晴朗却无风、温暖却不炎热、干燥却不见尘灰飞扬——那是一个缠绵病榻的人可以出去透透气的好天气。那一天,巴雷特小姐可以安心地和姊妹一起出门购物逛街去。
弗勒希躺在巴雷特小姐脚边,任不同的声音在他头上轻轻荡漾,等待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他们总是讲个不停。巴雷特小姐笑、告诫、惊叫、叹息,然后又笑。终于,安静的时刻来临了,弗勒希松了一口气——就连米特福德小姐也有住口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了吗?她中午就来了啊!她得赶快起身,去赶火车。肯尼恩先生把他的书阖上——他一直大声朗读着——背对炉火站着;简森太太以僵硬突兀的动作,利落地把手套上的每根指头往下扯到底。接着这个人拍拍弗勒希、那个人扯扯他的耳朵。道别的仪式总是冗长地令人无法忍受,但总算简森太太、肯尼恩先生,甚至米特福德小姐都站起来,道声再见,有时他们会想起什么,忘了什么,再找到了什么,然后走到门边,打开门——感谢上帝——终于走了。
同样的,弗勒希对巴雷特小姐的情绪变化也茫然无知。她竟可以手抓一根黑棒,在一张白色的纸上来回画着,在床上一躺好几个小时!而且她的眼眶会突然溢满泪水。为什么?“噢,我亲爱的霍恩先生,”她写道。“我的健康状况一蹶不振……接着就要被迫放逐到托尔基去了……那将成为我终生的梦魇,我无法告诉你我的生命被夺走了多少东西;请你也不要向任何人提起。千万不要提它,亲爱的霍恩先生。”然而房间里并没有能把巴雷特小姐弄哭的声音或味道啊!有时候,仍在挥舞黑棒的巴雷特小姐,又会突然笑出声来。原来她刚画好一张“惟妙惟肖的弗勒希画像,充满喜感,颇像我自己”。然后她在图下写着:“可惜他不能做我的替身,因为他比我优秀太多了。”她把画像拿给弗勒希看,但弗勒希就是搞不懂那团黑污有什么好笑的?他什么都闻不到也听不见,房里除了他俩,并没有别人。事实是,他俩无法用语言沟通,因此无疑会形成许多误会。然而,难道不也正因为如此,而形成一种特殊的亲密关系?“写作,”有一次巴雷特小姐在经过一整个早上的苦心创作之后慨叹道,“写作,写作……”或许她曾经想过,文字真能道尽一切、表达任何情感吗?文字是否会摧毁那些超越文字的象征?至少有那么一次,巴雷特小姐似乎这么想过。当时她躺着沉思,完全忘了弗勒希的存在,心中充满悲哀的念头,泪水滴在枕头上。突然间,有个毛毛头压在她身上:一对大而明亮的眼睛在她眼前闪耀着;她悚然一惊:那是弗勒希吗?还是牧羊神潘?难道她不再是温珀尔街上的一个病人,而是住在阿卡迪某片树丛内、半人半神的希腊少女?亲吻她嘴唇的,是那位虬髯的神吗?剎那之间,她变成了半人半神的少女,弗勒希则变成了潘。太阳在燃烧,爱冒出火焰!倘若弗勒希真能开口说话——它应该能对肆虐爱尔兰的马铃薯传染病发表一段睿智的评语吧?!
倘若他也能像她一样写作?……幸好,问这个问题是多余的,因为明摆着的事实是:在一八四二到一八四三年间,巴雷特小姐并非半人半神的希腊少女,而只是个缠绵病榻的病人;弗勒希并非诗人,而只是一条红色的柯卡西班牙猎犬;而温珀尔街也非阿卡迪,而只是温珀尔街罢了。
从这些邮筒旁或酒馆外马夫仆役交换赛马情报时,随口提及的话语,以及赞美或嘲讽的语调中,夏天尚未过完,弗勒希已经明白狗类生而不平等。有些狗尊贵,有些狗卑贱。那么,他属于哪一种呢?一回到家,弗勒希立刻仔细检查镜中的自己。感谢上苍,他是条生来血统尊贵的狗!他的头颅平滑,眼睛突出却不鼓突,脚周围被覆长毛,即使和温珀尔街血统最纯正的柯卡猎犬比起来,亦毫不逊色。他同时极满意地注意到自己的水碗是紫色的——这是高级狗才能享受的特权。于是他安然低下头,让铁链扣紧他的项圈——这是高级狗必须偿付的代价。巴雷特小姐注意到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镜子,却会错了意,她心想:他是个哲学家,正在思索表相与实相之间的差异。其实正好相反,他是个贵族,正在孤芳自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