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妈妈,要是离开她,我们可怎么办啊?”
“只要说他不像范妮,这就足够了,”她说,“这就是说他为人厚道,处处可亲。我已经喜爱上他了。”
“亲爱的玛丽安,”她说,“再过几个月,埃丽诺十有八九要定下终身大事了。我们会惦记她的,不过她会很幸福。”
她们之所以赏识爱德华。费拉斯,倒不是因为他人品出众,风度翩翩,他并不漂亮,那副仪态嘛,只有和他熟悉了才觉得逗人喜爱。他过于腼腆,这就使他越发不能显现本色了。不过,一旦消除了这种天生的羞怯,他的一举一动都表明他胸怀坦率,待人亲切。他头脑机灵,受教育后就更加聪明。但是,无论从才智还是从意向上看,他都不能使他母亲和姐姐称心如意,她们期望看到他出人头地-比如当个-她们也说不上当个啥。她们想让他在世界上出出这样或那样的风头。他母亲希望他对政治发生兴趣,以便能跻身于议会,或者结攀一些当今的大人物。约翰,达什伍德夫人抱有同样的愿望,不过,在这崇高理想实现之前,能先看到弟弟驾着一辆四轮马车,她也就会心满意足了。谁想,爱德华偏偏不稀罕大人物和四轮马车,他一心追求的是家庭的乐趣和生活的安逸。幸运的是,他有个弟弟比他有出息。
“我还不知道怎么好把器重和喜爱分离开呢。”
达什伍德太太听丈夫说过,他儿子郑重其事地答应关照她们母女几个。丈夫临终前听到这番许诺,死也暝目了。她和丈夫一样,对儿子的诚意深信不疑。虽然她觉得自己别说七千镑,即使再少得多,也能过得绰绰有余,但她一想起来就为女儿们感到高兴。再看那做哥哥的心眼这么好,她也为他感到高兴。她责怪自己以前不该错怪他,认为他一毛不拔。他这样对待继母和妹妹们,足以说明他多么关心她们的幸福。有好长一段时间,她对他的慷慨豁达坚信不疑。
“别忘了,我的宝贝,你还不到十七岁,对幸福丧失信心还为时过早。你怎么会不及你母亲幸运呢?玛丽安,你的命运与我的命运只会有一点是不同的!”
达什伍德太太在诺兰庄园又住了几个月。这倒不是因为她不愿意搬走。有一阵子,一见到她所熟悉的每个地方,她都要激动不已,可是现在已经激动不起来了。如今她的情绪开始好转,不再被那些令人痛苦的伤心事所压倒,而是能够思索点别的问题了。她急切地想离开这里,不辞辛苦地四处打听,想在诺兰庄园附近找座合适的房子。她留恋这个地方,要远走高飞是不可能的。不过,她怎么也打听不到这样一个去处,一方面符合她自己需要舒适安逸的想法,另方面又能满足谨慎从事的大女儿的要求。有几座房子,做母亲的本来是中意的,不料大女儿比较固执己见,硬说房子太大住不起,最后只好作罢。
“得了吧,妈妈,要是考柏的诗都打动不了他,那他还配读什么!——不过,我们必须承认趣味上的差异。埃丽诺没有我这样的情趣,因此她可以无视这种缺欠,跟他在一起还觉得挺幸福的。可是,我要是爱他的话,见他那样索然乏味地念书,我的心都要碎成八瓣了。妈妈,我世面见得越多,越觉得我一辈子也见不到一个我会真心爱恋的男人。我的要求太高了!他必须具备爱德华的全部美德。而为美德增添光彩,他又必须人品出众,风度迷人。”
“我的宝贝,这还算不上分离。我们和她就隔着几英里路远,天天都能见面。你会得到一个兄长,一个真正的、情同手足的兄长。我对爱德华的那颗心算是佩服到家了。不过,玛丽安,你板着个脸,难道你不赞成你姐姐的选择?”
这桩事就出在她大女儿和约翰。达什伍德夫人的弟弟之间,两人渐渐萌发了爱慕之情。那位弟弟是个很有绅士派头的逗人喜爱的年轻人,他姐姐住进诺兰庄园不久,就介绍他与她们母女结识了。从那以后,他将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那里。
随后,达什伍德太太便想方设法去接近爱德华。她态度和蔼,立即使他不再拘谨,很快便摸清了他的全部优点。她深信爱德华有意于埃丽诺,也许正是因此,她才有这么敏锐的眼力。不过,她确信他品德高尚。就连他那文静的举止,本是同她对青年人的既定的看法相抵触的,可是一旦了解到他待人热诚,性情温柔,也不再觉得令人厌烦了。
她一察觉爱德华对埃丽诺有点爱慕的表示,便认准他们是在真心相爱,巴望着他们很快就会结婚。
有些做母亲的从利害关系出发,或许会进一步撮合这种密切的感情,因为爱德华。费拉斯乃是一位已故财主的长子;不过,有些做母亲的为了慎重起见,也许还会遏制这种感情,因为爱德华除了一笔微不足道的资产之外,他的整个家产将取决于母亲的遗嘱。可是达什伍德太太对这两种情况都不予考虑。对她来说,只要爱德华看上去和蔼可亲,对她女儿一片钟情,而埃丽诺反过来又钟情于他,那就足够了。因为财产不等而拆散一对志趣相投的恋人,这与她的伦理观念是格格不入的。埃丽诺的优点竟然不被所有认识她的人所公认,简直叫她不可思议。
“你会器重他的。”
爱德华在姐姐家盘桓了几个星期,才引起达什伍德太太的注意;因为她当初太悲痛,对周围的事情也就不注意了。她只是看他不声不响,小心翼翼,为此对他发生了好感。他从来不用不合时宜的谈话,去扰乱她痛苦的心灵。她对他的进一步观察和赞许,最早是由埃丽诺偶然说出的一句话引起来的。那天,埃丽诺说他和他姐姐大不一样。这个对比很有说服力,帮他博得了她母亲的欢心。
“喜欢他!”母亲笑吟吟地答道。“我心里一满意,少不了要喜爱他。”
她和儿媳刚认识,就瞧不起她,如今在她家里住上半年,进一步了解了她的为人,不觉对她更加鄙视。尽管当婆母的以母爱为重,处处注意礼貌,若不是出现了一个特殊情况,婆媳俩也许还共处不了这么长时间呢。照达什伍德太太的看法,出了这件事,她的女儿们理所当然是要继续呆在诺兰庄园的。
“我想,”埃丽诺说,“你要是对他了解多了,准会喜欢他的。”
“他一定善于朗读质朴风雅的散文。我当时就这么想的,可你偏要让他念考柏的诗。”
“也许是吧,”玛丽安说,“我感到有点意外。爱德华非常和蔼可亲,我也很喜爱他。但是,他可不是那种年轻人——他缺少点什么东西,他那副形象可不引人注目——我觉得,可以真正吸引我姐姐的那种魅力,他连一丝一毫都不具备。他两眼无神,缺乏生气,显不出美德与才华。除此之外,他恐怕还没有真正的爱好。音乐对他几乎没有吸引力,他虽然十分赞赏埃丽诺的绘画,可那不是内行人的赞赏。埃丽诺画画的时候,他总要凑到跟前,尽管如此,他对绘画显然一窍不通。他那是有情人的赞赏,而不是行家的赞赏。使我满意的人,必须同时具备这两种气质。跟一个趣味与我不能完全相投的人一起生活,我是不会幸福的。他必须与我情投意含;我们必须醉心于一样的书,一样的音乐。哦,妈妈!爱德华昨天夜里给我们朗读时,样子无精打采的,蹩脚透了!我真替姐姐担心。可她倒沉得住气,就像是没看见似的。我简直坐不住了,那么优美的诗句,常常使我激动得发狂,可是让他那么平淡无味、不动声色地一朗读,谁还听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