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阴数以十二起,阳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也。
三四十二也,二六亦十二也。二其十二,二十四也。三八亦二十四也。四六亦二十四也。三其十二,三十六也。四九亦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
五与八八,九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五四二十也,九与四四,五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四十六也,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数,以成七八九六之策也,九进之为三十六,皆阳数也,故为阳中之阳,七进之为二十八,先阳後阴也,故为阳中之阴,六进之为二十四,皆阴数也,故为阴中之阴,八进之为三十二,先阴後阳也,故为阴中之阳。
阳数一,衍之而十,十干之类也。
干十而枝十二,是阳数中有阴,阴数中有阳也。
凡甲子甲午为世首,此经世之数,如干日甲月子,星甲辰子。又云此经世日甲之数,月子星甲,辰子从之也。
※阳得阴而生,阴得阳而成,故蓍数四而九,卦数六而十也。
体虽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故用止於三而止於九也。体数常偶,故有四,有十二,用数常奇,故有三有九,大数不足而小数常盈者,何也?以其大者不可见,而小者可见也,故时止於四,月止於三,而日盈於十也。
易之生数十二万九千六百,总为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长之大数,衍三十年之辰数,即其数也。
故二者,一而已矣,四者二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不言地,言君不言臣,言父不言子,言夫不言妇也。
日月星辰共为天,水火土石共为地,耳目口鼻共为首,
四其十二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以当乾之三十六阳爻也。
然天得地而万物生,君得臣而万化行,父得子夫得妇而家道成。
天体数四而用三,地体数四而用三。
六十者,去四而言之也。蓍者,用数也。卦者,体数也。
※归合卦之数有六:谓五与四四也,九与八八也。
大衍之数,其算法之原乎。是以算数之起,不过乎方圆曲直也。乘数,生数也。除数,消数也。算法虽多,不出乎此矣。
九者阳之极数,数极则反,故为变也。
六六而变之,八八六十四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一者数之始,而非数也,故二二为四,三三为九,四四为十六,五五为二十五,六六为三十六,七七为四十九,皆用其变者也。
※奇数极於四,而五不用,策数极於九,而十不用,五则一也,十则二也,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也。
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卦德方,以况地之数也,故八八六十四也。
五十者,蓍数也,六十者,卦数也,五者,蓍之小衍也,故五十为大衍也。八者,卦之小成,则六十四为大成也。(周文建注:64卦中乾坤坎离为四正卦)
阳六而又兼阴六之半,是以九也。故以二卦言之,阴阳各三也,以六爻言之,天地人各二也。
然地之火且见且隐,其馀分之谓邪?天之变六,六其六得三十六,为乾一爻之策,积六爻之数,共得二百一十六。
天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 地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
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
阴数二,衍之而十二,十二支十二月之类也。
阴几於道,故以况道也。
八八六十四,卦数也。
气者,神之宅也。体者,气之宅也。
气以六变,体以四分,体四而变六,兼神与气也,气变必六,故三百六十也。
蓍四进之则百,卦四进之则百二十。百则十也,百二十则十二也。
辰,天之体也。天之体,无物之气也。星为日馀,辰为月馀。(周文建注:星为日余,这不符合现代天文学事实)
本一气也,生则为阳,消则为阴。
宋 邵雍
五五二十五,天数也。
七七四十九,大衍用数也。
五十分之则为十,若参天两之则为六,两地又两之则为四,此天地分太极之数也。
挂其一,亦去一之义也。蓍之用数挂一以象三,其馀四十八则一卦之策也。
震巽无策者,从当不用之数。天以刚为德,故柔者不见。地以柔为体,故刚者不生。是以震巽不用也。
阴阳之中各有天地人,天地人之中各为阴阳,故参天两地而倚数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以当兑离之二十八阳爻也。
参天者三三而九,两地者倍三而六。参天两地而倚数,非天地之正数也。倚者,拟也。拟天地正数而生也。易之大衍何?数也,圣人之倚数也。(周文建注:哦,难怪易经以九六之数为阴阳之老)
蓍德圆,以况天之数,故七七四十九也。
辰也,天壤也。辰数十二,日月交 会谓之辰。
五其十二,六十也。三其二十亦六十也。六其十亦六十也。皆自然之符也。
举年见月,举月见日,举日见时,阳统阴也,是天四变含地四变,日之变含月与星辰之变也。
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
故有一则有二,有二则有四,有三则有六,有四则有八。
髓血骨肉共为身,贵乃五之数也。
※一时止於三月,一月止於三十日,皆去其辰数也,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而不变者八,可变者七八五十六,其义亦由此矣。
天数二十有五,合之为五十,地数三十,合之为六十。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
是故无体之一以况自然也,不用之一以况道也,用之者三以况天地人也。易有真数,三而已。
六六三十六,乾之策数也。
五与四八也,九与四八也,五与八八也,九与四四也,以应圆数之六变也。
岁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乘之,得其数矣。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而天地之相合,昼夜之相交 也。
归奇合卦之数,得五与四四,则策数四九也,得九与八八,则策数四六也。得五与八八,得九与四八,则策数四七也。得九与四四,得五与四八,则策数四八也。为九者一,变以应乾也。为六者一,变以应坤也,为七者二,变以应兑与离也。为八者二,变以应艮与坎也,五与四四去挂一之数,则四三十二也。九与八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六二十四也。
一十百千万■为奇,天之数也。
天有四时,一时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时三月,一月三十日也。四时体数也,三月三十日用数也。
十二百二十,千二百,万二千,十二万为偶,地之数也。
用以体为基,故存一也。体以用为本,故去四也。圆者本一,方者本四,故蓍存一而卦去四也。蓍之用数七,并其馀分,亦存一之义也。
地之体四,六其四得二十四,为坤一爻之策,积六爻之数,共得一百四十有四,积二篇之策,乃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也。
语其体,则天分而为地,地分而为万物,而道不可分也。
四九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
是以人之肢体有四,而指有十也。天见乎南而潜乎北,极於六而馀於七,是以人知其前,昧其後,而略其左右也。
六变而成三十六矣,八变而成六十四矣,十二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九九八十一,元范之数也。
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以当坎艮之二十四爻,并上卦之八阴,为三十二爻也。是故七九为阳,六八为阴也。
震阴中阴,不可变,故一日之十二时不可见也。
其终则万物归地,地归天,天归道,是以君子贵道也。
八八而变之,七七四十九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天数五,地数五,和而为十,数之全也。天以一而变四,地以一而变四。四者有体也,而其一者无体也,是谓有无之极也。
(周文建注:上释排卦之数学原理)
四其十二,四十八也,三其十六亦四十八,六八亦四十八也。
乾阳中阳,不可变,故一年只举十二月也。
河图天地全数第一
蓍数不以六而以七,何也?并其馀分也。去其馀分则六,策数三十六也。是以五十者,六十四卦闰岁之策也,其用四十有九者,六十卦一岁之策也。
归奇卦一,犹一岁之闰也。卦直去四者何也?天变而地效之,是以蓍去一则卦去四也。
天克地,地克天,而克者在地,犹昼之馀分在夜也。是以天三而地四,天有三辰,地有四行也。
※奇数四,有一有二有三有四,策数四,有六有七有八有九,合而为八数,以应方数之八变也。
兑阳中阴,离阴中阳,皆可变,故日月之数可分也。
乾用九,故其策九也。四之以应四时,一时九十日也。坤用六,故其策亦六也。
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以当坤之二十四阴爻也。
十干天也,十二支地也,支干配天地之用也。
干者干之义,阳也。支者枝之义,阴也。
※蓍数全,故阳策三十六,与二十八合之,为六十四也,卦数去其四,故阴策二十四,与三十二合之,为五十六也。
奇不用五,策不用十,有无之极也,以况自然之数也。
天六地四。阴无一,阳无十。阳无十,故不足於後。 阴无一,故不足於首。
犹干支之相错,干以六终,而枝以五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