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周教授是和阮校尉一样地没有把玄学真正读通。他二人也没有把人类的群居生活真正“看得穿”!试问我国历史上“成名”的“英雄”,究有几个是玉皇大帝从南天门里送下来的?文武周公孔子而下,孰非“竖子”?他们也不过是这个群居动物的社会里由于才遇双全、风云际会才腾云驾雾的。如果照周先生那样认真地来剥皮抽筋,则国史上哪个英雄豪杰在九泉之下不感到脸红?!
没有丰富的情感和生活经验的人也很难搞文学批评。胡先生就不是个公正的文学批评家。他老人家“入者主之,出者奴之”;他的“批评”是有高度成见的,往往把好的说成坏的,坏的说成好的。
胡适做了一辈子“新诗”,但是他始终没有把旧诗“斗”倒。事实上从胡藏晖到余光中,“新诗”——这个已年逾花甲的“新诗”——就始终没有脱离“尝试”的阶段。那么第一个“尝试”的人,自封为“老祖宗”,又有何不可呢?
这样一个实用、乐观的浊世佳公子,因而和那个与他同时、而专门“肠断魂销”的风流和尚苏曼殊就搞不到一起了。苏和尚的文章就只能“抒情”而不能“说理”。二人气味不投,所以尽管曼殊和尚一声“三郎”便能惹千万痴男情女心酸泪落,而胡适偏说《断鸿零雁记》不是文学!
后来我在纽约和胡先生聊天,谈到宋词的声韵。胡老师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他一发难收,竟向我谈了一整晚有关宋代词人用韵的问题。一夕之谈,真是胜读十年书!
胡适之先生的同乡,那个九华山上的“地藏菩萨”就是有名的“照远不照近”的。宋代理学的开山老祖周敦颐也说荷花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其实人类社会生活上的领袖人物,往往都是些“荷花”。对别人,他们可操生杀之权;对自己的床头人,则再也“伟大”不起来。事实上,这种“远观”就伟大,“亵玩”就不伟大,都是人类社会心理上的错觉,二者是同样不真实的。
胡适之是个一生欢乐高兴的人。他自己在熏笼上未坐到9点钟,就要去写文章或睡觉了;哪里能心事重重,啥事不做,“斜倚”他一夜呢?
但是这番大道理,不是可以信口开河的。说的人必须有博大精深的国学基础。他一定要是个包罗万有、融会古今中外的大学者。因而就学问的“宽度”来说,胡适真是个新旧、中西、文言、白话及诗、词、歌、赋,样样都来的“一脚踢”的大材。他的确具备一个“开山大师”的条件,只有像他这样的学者才能纵观古今,盱衡全局,而不至于闭门造车,坐井观天。就这方面说,则梁启超、章太炎、陈独秀诸先生比胡氏皆略逊一筹;王静庵、吴梅、黄侃等对胡氏就只能执鞭随镫。时贤自郐而下,则不足论矣。
和胡氏同辈的文人学者,乃至目前文学的史家可能都不承认笔者这一定论。他们不承认的理由固多,最大的原因可能还是他们距离胡适的时代太近。距离太近,看得太清楚,因而自觉把胡适“看穿了”,便不能承认胡氏在历史上应有的地位。
谈新诗他就老实不客气地说他是“新诗的老祖宗”。当今的新诗人和新文学史家,恐怕很多人都要说胡适是“唱戏抱屁股”,自捧自。
声音本发乎天籁。沈约之前的诗人们就不管什么平仄,但细读他们的作品,则平仄自在其中。“词”之为道,有些地方但能平仄无讹,就不必死钉住“四声”。但是也有些地方不但要四声分明,四声之中还要在唇齿喉舌鼻诸“音”中作不同的选择。有时因上下音节的限制,某字不能有鼻音或喉音,则“填”词时,对这同一“声”中的鼻喉之“音”就得回避。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有天分、有功夫的词人,咿唔之下,自能得心应手!“曲有误,周郎顾。”这位使枪弄棍的“周郎”,为什么要专找唱曲子人的麻烦呢?因为四声不洽的曲子,乃至诗词,听起来实在令人受不了!
当我用尽平生之力挤出个空位把胡老师安坐下去之后,再看看这位文曲星还不是和众乘客一样,一个瘦骨嶙峋的脊椎动物。配享太庙,又何如哉?!
笔者读大学时曾旁听徐仲年先生所授的“文学创作”一类的课;再读徐先生的《双丝网》、《双尾蝎》等名著,看来看去便只能看出徐大少爷生命中的“巴黎街头喝咖啡”,或与玛丽、玫瑰逛公园等等香艳的故事,如此而已。听说当时在西南联大授同样课程的沈从文先生所讲的与仲年先生亦不相上下。适之先生聪明,他老人家不搞散文和小说的创作。搞的话,恐怕也就是仲年、从文之流亚矣!
胡先生在他纪念蔡元培的文章里便把他成功的偶然性说得很清楚。他说他的青年期如果没有蔡先生的着意提挈,他的一生也可能就在二三流报刊编辑的生涯中度过。我国古代儒家的荀卿把这种偶然的际遇便更能说得系统化和概念化。荀子说:“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胡适的生命里如果没有《新青年》、陈独秀、蔡元培和那“首善之区”里的“最高学府”来配合他,那他这个“善假于物”的“君子”恐怕也找不到适当的地方去“登高而招”、“顺风而呼”了!这都是一些偶然的际遇,客观条件配合得好才能使那个主观条件俱备的大才子,扶摇直上,手揽日月!
“‘斜倚熏笼坐到明’不是好诗!”胡先生教训我,“你杀我,我也做不出来!”
本来,古今中外一切英雄豪杰实在没有哪一个不是时势制造出来的。“一将功成万骨枯!”一个独享盛誉的革命领袖,他的丰功伟绩正不知是多少无名英雄的努力所促成的呢!革命英雄如此,文化英雄何独不然?
胡适之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越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他是近百年来提倡“文学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
据胡先生告诉我,他那个终生提倡的所谓“治学方法”,原是他在哥大读书时翻阅《大英百科全书》偶尔发现的。一读之下,至为心折;再读则豁然而悟,以至融会贯通而终身诵之。
胡先生青年时代那几篇划时代的著作——如《文学改良刍议》——原先都不是为《新青年》杂志撰写的。那些文章是他为他自己所主编的《留美学生季报》(中文版)而执笔的。[1]他一稿两投,才把个副本寄投《新青年》。孰知他那先期发表的原稿竟无人理睬,而后来发表的副本却一纸风行,全国哄传。从此胡氏便文星高照,独占鳌头,直到他香槟在口、羽化登仙而后已!那时如果没有陈独秀办个《新青年》杂志,他不能一稿两投,胡氏那几篇徒足哗众的小文章,也不过就是几张覆缶废纸罢了,传世云乎哉!
李长官就一再告诉我,在他那“不如群儿”的幼年,最大的愿望只想做个“上尉”;而胡博士在哥大肄业时也未见得就怎样地“异于群儿”。
再就学问的“深度”来看。蔡孑民说胡氏对汉学的了解,“不让乾嘉”,实在也不是过誉。“文学”原是胡先生的“娱乐”,但是胡适之“娱乐”亦有可观者焉!就以胡氏对《诗经》的研究来说吧。自子夏以后,说《诗》的学者有著作传世亦何止数千人。传统著作中就很少有胡适谈得那样精湛。以他那“新的眼光,好的方法,多的材料”来对《诗经》作个新解说,短短数小时的讲演,即足以发古人千年之所未发!
十余年后,一次郭德洁夫人当着我的面抱怨她丈夫“四体不勤”!说他在客人来之前“打扫卫生”也不好好地做,结果还是“见不得人,满屋灰尘”!我这位“客人”因而勇敢地站起来,脱下上衣向男主人提议一起“义务劳动”!尴尬的笑容满面的老主人,也只好找出吸尘器和我一起打扫起来。看了这位和我一起“打扫卫生”的老工友,被老婆管得服服帖帖,那一脸忠厚憨笑的神态,回想起立煌群山里的人影灯光,我实在也忍俊不禁。
大凡天下事,长短、利弊,很多都是相对的。一个人的“短处”,用得其所,往往正是他的“长处”。胡先生在中国文学史上所占有的原是个“宗师”的地位。他是领导一个文化运动,把中国文学从以文言文为主体的古典文学中解放出来,从而创造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文学时代。作为这样一个“划时代的宗师”,他的文体本不应该以“抒情”见长,他的著作自应重在“说理”。他要说出为什么文言之当废、白话之当兴的大道理来。
胡适在新诗上的地位也是一样的。
人类原是和黄蜂、蚂蚁一样的群居动物。动物群就必然要产生领袖。领袖之形成,原有其“不偶然”的“主观条件”——在幼年时期他们之中有的就真是“异于群儿”!他的聪明才智、品貌德行是可能高出“群儿”十倍以上的。笔者受教育数十年,衷心钦佩的业师和前辈亦不下数十人。但是这些名儒硕彦之中,有胡先生的资质的,大都没有胡先生用功;和胡氏同样用功的人,则多半没有他的天资;先天后天都差可与胡氏相埒的,又没有他的德性好、人缘好、气味好。这些都是胡适之的“过人之处”,都不是“偶然”的!
胡先生是搞“红学”的宗师。但是他却一再告诉我“《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为什么呢?胡先生说“因为《红楼梦》里面没有一个plot(有头有尾的故事)”。
其实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上的胡适,和黑奴解放史中的林肯,其地位亦大致相同。如果近代的中国白话文学也有个开山之祖的话,哪一位大师比胡适更能当之无愧呢?! 二四
老实说,中国诗人在7世纪的“王杨卢骆”开个“时体”之后,大家跟着跑了一千多年,现在还在跑。那个生性好与天斗、与地斗、打倒一切、反抗一切的毛泽东,唯独不敢“轻薄为文”来和“王杨卢骆”一斗。敢于挺身而出把纵横千年的“时体”骂得一文不值的,还要靠这位“反动学者”胡适之!
的确,胡适不是第一个做白话诗的人。那位做“老女不嫁,蹋地唤天”的女诗人,就比胡适早一千多年。青面兽杨志失掉生辰纲时听到白日鼠白胜所朗诵的白话诗,也比“辟克匿克来江边”要早几百年!但是在胡适之前却没有哪个诗人要真的把白话诗当“诗”来做,也没有哪个“诗人”要用白话来“尝试”一下并出个“诗集”。认真着实要把它当作回事来做而推之于“文坛”,胡适之外,还有谁呢?
事实上,那位以提倡古文而被誉为“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也不是唐朝第一个写“古文”的人。他也只是学问好、声名大、文笔犀利,他的倡导与时代的需要又正好配合,所以他就能压倒同俦而独享盛誉。和韩愈同时的一批儒生又何尝承认他“文起八代之衰”呢?!这顶高帽子原是宋朝的大文学家苏轼奉送给他的。既戴之后,一千年来自苏东坡到现在,再也没有人敢否定韩文公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了。
记得以前为笔者启蒙的那位汉文老师便时常在书房里自言自语说:“才不才,人也!遇不遇,时也!”在他老人家那段“倚人门巷度春秋”的岁月里,他显然是自叹“怀才不遇”!笔者斯时虽然幼小,也深觉“才遇不偶”对我这位秀才老师太不公平了。年长回忆,仍然对他十分同情。等到我后来在海外遇见了我的老上司李司令长官和乡前辈胡适之博士,才知道这世界里毕竟也有才遇双全的!
其实胡氏那项(在当今社会科学家看来已完全落伍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方法”,当年的欧美留学生,谁人不知、哪人不晓呢?只是别人没有他那样深邃的汉学基础和明察秋毫举一反三的学术眼光罢了。
但是一个人的成就,单靠“主观条件”是不够的。那些“偶然性”很大的“客观条件”也要决定一个领袖人物事业成败的一大半。只有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发生了密切的配合,才能使一个“未来的领袖”逐渐地从“群儿”之中,脱颖而出,从而变成个实际的“领袖”。可是在他一辈子的领导过程中,还要看他“祖坟上的风水”和“命里的八字”。风水不好,八字不佳,他可能只领导一半就被人家抓起来当成“反革命”枪毙了,那他这半生领袖也就白做了。
笔者在大学时代便听过《全宋词》的编者唐圭璋先生讲宋词。唐先生自诩——也是我们公认的——是以“四声”填词(一般人只分平仄)当代少有乃至仅有的词人。但是唐先生就始终没有告诉我们“填词”为什么要“四声”分明。他纵有解释,亦不能指点诸生升堂睹奥。他老人家只是按照“词谱”上严格的规定,平是平、上是上……一个一个字死“填”进去。“填”得四平八稳,就可以追踪古人了。
在近代中国以白话文做大众传播工具的不始于胡适。在他之前已有陈独秀的《安徽白话报》和吴稚晖等所编的《新世纪》。但是正式把白话文当成一种新的文体来提倡,以之代替文言而终于造成一个举国和之的运动,从而为今后千百年的中国文学创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时代,那就不能不归功于胡适了。
胡先生——正如周策纵先生所指出的——不是个“你死我做和尚”的情种,因而他不欣赏——甚至憎恶——一些“闺怨诗”。
东汉末年,那批头裹黄巾的好汉们所高唱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预言虽然未必真实,但是在清末民初,如果说“文言已死,白话当立”,读历史的人,今日反顾,倒觉得这预言是个绝对的真理!西学东来,科举已废,文言之死,白话之兴,本是个顺乎天、应乎人的时势。在这个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中,天与人归,产生出几个英雄好汉,原是个“客观实在”。胡适便是这“客观实在”里,应运而生的宠儿。他之所以能自白话文运动中脱颖而出,从客观的形势上看,实在不能说不是偶然的。但是就他所具备的主观条件来说,实在也不完全就是个“偶然”!
人与人间的聪明才智,贤与不肖,有时是要相差十倍以上的。但是“上智”与“下愚”毕竟都是“人”。彼此相差十倍,已是够多的了。若说上智下愚之间有什么“神鬼之差”或“霄壤之别”,那就违反科学了。不但是胡适,就是任何至圣、大贤、导师、领袖,他们的心脏、头脑、皮骨、神经也和普通人没甚差别;而由这些官能所发放出来的好德、好色、好货的习性——以及一切七情、六欲也和我们差不了太多。但是在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神秘局面之下,这种“领袖”人物的形象就会因距离愈远而愈显得“伟大”。相反的,你如和他愈接近,他那种伟大形象也就渐次消失。
吾人如试把胡适当年所编的《季报》和王纪五后来所编的《月刊》细细比较,那前者比后者实在也高明得有限。就凭那几篇烂文章,便能煽起一代文风,两朝开继,成佛作祖,这在阮籍看来,就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了!那位善于在文学作品中剥皮抽筋的周策纵先生,便显然与阮氏有同感,认为胡适在文学上的成就,有点名过其实!(请参阅本书附录周先生最近致笔者讨论有关胡适在文学上成就的长信。)
50年代中期笔者在哥大考口试。有位教授问我:“林肯是不是奴隶解放者?”我知道这问题不易回答。因为我如说“是”,他一定要引经据典说“不是”;我如说“不是”,他也可用同样渊博的学问来证明他的“是”。不管“是”与“不是”,我都要不及格。这时幸好我情急智生,反问了他一句:“照足下看法,美国史上有没有一个所谓‘奴隶解放者’呢?”这位惯于考人的人,一旦被考,情急智不生,只好马虎地答了个有。因而我再追问他一句:“如果有的话,哪个人比林肯更够资格呢?”想不到我这以问题做答案的问题一出,七位主考和后座一些监考们不觉一阵哄笑。林肯也就变成我的“奴隶解放者”了。
“半回‘焚稿断痴情’也就是个小小的plot了!”我说。但是那是不合乎胡先生的文学口味的。这也可看出胡先生是如何忠于他自己的看法——尽管这“看法”大有问题。他是绝对不阿从俗好、人云亦云的!
胡先生终生治学可说都得力于这一妙手偶得之的“科学的”“治学方法”。甚至他研究“文学”所用的也是这个“科学方法”。不用说他对艰深的《诗经》、《楚辞》的分析所用的是这个“方法”,他对那些老妪能解的唐诗、宋词的研究,所用的也是这个“方法”。
当然,严格地说来——正如周策纵先生所分析的——胡先生不是第一流的大诗人,因为胡氏没有做大诗人的禀赋。好的诗人应该是情感多于理智的,而胡氏却适得其反。胡先生的文章是清通、明白、笃实。长于“说理”而拙于“抒情”。我没有读过胡先生的情书。我想胡先生如果也曾写过《爱眉小札》一类的作品,那一定糟糕得令人不忍卒读!但是胡先生却坚持要“做诗如做文”。如果做诗的人不为“抒情”而只为“说理”的话,这种诗一定感人不深。“感人不深”的诗,就不会是太好的诗了。
胡适之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正是如此!如笔者对胡氏的评论有误,那也许是笔者性子太急,把话早说了二百六十八年就是了。
二三
在白话文学兴起的过程中,胡适的确不是独一无二的开风气的大师。但是他却是个最有系统、出力最大的一个推波助澜的领导人。陈独秀、吴稚晖诸先生,在这一运动中原是他的前辈,但是陈、吴诸先生采用白话文这一“行为”,则正如齐宣王对孟子所说的:“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与我心有戚戚焉!”后起的胡适就能在这一群“齐宣王”“不得吾心”之际,对白话文学运动说出个“一语道破”的“夫子之言”!白话文学运动,在他画龙点睛之后,才走上正轨;从此四夷宾服,天下大定。胡适所开的风气,真何止于“起八代之衰”!简直是破千年之弊!你能说胡适名过其实?!
在此之前,我有时也陪适之先生去挤公共汽车。看他老人家被挤得东倒西歪的惨状,我真要把那些乱挤的番男番女痛骂一阵:你们这些目无尊长的东西!你们知道你们挤的是谁?!他老人家在敝国几几乎做了总统!他是开我们东方世界今后五百年文化新运、配享太庙的大圣人、文曲星!你们有眼不识泰山!
笔者于抗战末期曾在战时的安徽省政府所在地的立煌县当小职员。斯时适逢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将军来立煌视察。长官驾到之时,那一派刀光剑影、肃静回避的气势,何等森严!晚间大宴时,我等小兵聚立于幽谷彼岸,在悠扬的军乐声中,遥看长官驻节处的灯光人影,乖乖!这长官哪里是个人,他一定是个长着三头六臂的将星下凡哩!
这些都是胡先生在文学批评上牢不可破的成见,但是这些都不影响他在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新诗老祖宗”的地位。贾府的“老祖宗”就是个文盲。她老人家一辈子只做过一句“头上有青天”的白话诗。但是没有哪个人敢不承认她老人家在荣宁二府里的地位! 二五
胡先生也不是个好的文学“作家”。作家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根据这经验所发出的玄妙的幻想和见解。那一直躲在象牙之塔内的胡适之,一未失恋、二未悼亡、三无忧患。他少年翰苑、中年大使、晚年院长,“飞来飞去宰相家”,他的生活经验十分单纯。生活十分单纯的人,断然写不出情节曲折动人的文学作品。
他的“乐观主义者”的文学批评有时简直“乐观”到可笑的程度。“独留青冢向黄昏”?为什么不向朝阳呢?他老人家就不了解王国维所说的“有我”的境界。一个一辈子赶着“写檄文”、“发宣言”、“贴标语”的忙人,哪有闲心思去体会什么“青冢黄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