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荆去酷吏,冤狱与平反。
习静古堪汲,敕几今并论。
觉炎惟午刻,延爽有风轩。
赤夏宁辞热,山田亦藉暄。
1.五言律诗押元韵出处:御制诗三集卷三十二
2.楚抚周琬扶同臬司沈作朋怀私挟诈纵盗诬良及盗再犯案仍复通同欺饰牢不可破近经察知情弊命将被冤事主即予超豁狡脱盗犯立正典刑历经办案各官逮系严鞫分别抵罪楚民郁愤始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