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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 的 “名句” 列表

孟德斯鸠 法国)简介

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男爵(法语: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法国启蒙时代著名思想家,近代欧洲国家较早地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影响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之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他的作品还包括《罗马盛衰原因论》等。 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德城堡的贵族家庭。 1716年袭男爵封号,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波尔多法院庭长。他常去巴黎居住,目睹路易十四晚年朝政混乱的衰败现象,路易十五即位,由母后摄政,法国社会动荡依旧,孟德斯鸠记录其见闻,积稿十年,于1721年整理成《波斯人信札》。 1728年旅访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他情况。返国后专门从事著述,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院士、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1748年以27年的光阴出版《论法的精神》,全面分析了三权分立的原则。伏尔泰夸赞这本篇幅巨大包罗万象的著作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 1755年2月10日病逝于巴黎。 孟德斯鸠虽为贵族,他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权神授”的观点。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三权分立说”对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年-1795年的《法国宪法》和1792年的《普鲁士法典》的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完全否定了当时法国社会的三个基石:教会、国会和贵族。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一针见血地总结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

波斯人信札的封面
波斯人信札 作者:法国• 孟德斯鸠
外国小说

本书是孟德斯鸠惟一的一部文学作品,全书由一百六十封书信组成。信中有对当时法国社会的细致观察和犀利批判,对流血、肉欲和死亡的描绘,黑白阉奴与后房被囚妻妾的对话,以及身处异国他乡的主人的绵绵情话等。这是一部游记与政论相结合的小说,也是一部哲理小说。本译文所依据法文版本,以Henri Barckhausen的考订本为主;同时参考了Belles Lettres,Pléiade, Bordas等出版社刊行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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