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达说,她在纽约的一间公寓里长大。房子比马路还低。她记得,早在哑哑学语时,就会听到外面人行道来来往往的脚步声。等到会站立了,她的小耳朵听到的全是街上的喇叭声、警笛声、车胎的雪链拖过地面的嘎吱声。她印象最深刻的是警官骑马的踢踏声。她对外的第一印象全靠听觉。所以直到今天,声音仍主宰她的世界。布兰达,这位踢踏舞老师,她的主要感官是听觉。
不过,我仍然觉得要找出一个人的主要感官很困难。
有一次我问布兰达何时爱上踢踏舞。她说:“从我打开耳朵那一刻起。”耳朵?我心想,真有点玄。大部分人都说:“从我张开眼睛那一刻起。”那时候我才了解,布兰达“看”世界用的不是眼睛,是耳朵。
后来我发觉有个方法比较简单,不必花太多工夫侦查别人的言行,但是一样有效。我将这个技巧称为“将正确感官融入言词之中”,很容易就能熟练这个技巧。除非对方的主要感官很明显,则你只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回应即可。对方当时所讨论的感官是哪一种,便予以配合,比方说,同事解释财务计划时说:“一旦执行这个计划,未来6个月,我们的前景都很看好。”既然他用视觉感官来描述,你就可以回答,“我看得出来你的意思”或“你对整个局势真的看得很透彻”。
如果某人的主要感官是视觉,你就将视觉的说法融入你的言语当中,让对方觉得,你看到了他们眼中的世界。如果对方的主要感官是听觉,不妨在交谈时放入听觉的表达方式,告诉他们你听!得清楚又明白。如果面对的是触觉为主的人,多用些与触觉相关的字眼吧,你等于是对他们说,你与他们的感觉一模一样。
神经语言学家建议我们去发掘谈话对象的主要感官,所以我和布兰达说话时,也试着把听觉融入我的表述之中。比方说,我不说“看”,而说“听起来不错”。我不说“我懂你的意思”,而说“我懂了”。每当我用这些说法,我可以感觉到布兰达比较注意。
哈,他的主要感官是触觉,我心里又想。
第三种可能,要是他说,“我感觉得出来这个计划会成功。”那么就用同样是触觉的表达法来回应,“我了解你的感觉”或“你的确抓到这个问题的重点”。
下面这个技巧,我们要学学怎么用两个字来制造认同感。
对方讲话时,提到的感官是哪一种?眼睛?耳朵?还是触觉?
另一个人补充说,“新雪碰到脸上的感觉真舒服。”
然后,轮到布兰达时,她说,“今天好安静。唯一听到的就是滑坡而下时,耳边呼呼的风声。”布兰达的言语里一再出现听觉的字眼,更让我深信其中必有道理。
有一次,布兰达、我和几个朋友一起滑雪。当天晚上我们参加了一个派对,在派对里,我们跟其他人描述白天滑雪的情况:“滑雪道美极了,四周全是澄澈洁白的景象。”
我们每个人都是透过五种感官来观察世界。我们会看、会听、会触摸、会闻,也会品尝这个世界。因此我们讲话的时候自然而然也会提到五种感官。倡导神经语言学的人士说,每个人的五感中都有一种比较敏锐,显然布兰达是听觉最敏锐。
大约10年前,我有个室友叫布兰达。布兰达是踢踏舞老师,不过踢踏舞对她来说不只是谋生工具。她生来就是要跳踢踏舞的,布兰达房间里贴满了美国踢踏舞大师的海报。连在房子里移动她都要踢踢踏踏地跳出节奏。实在是很吵,不过,每次有她的电话,我都不愁找不到她。
这个人的主要感官是视觉吧?我告诉自己。
要是同事说:“似乎有个声音告诉我,这个计划不错。”你在回答时,可以融入视觉感官:“听起来不错”或“我听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