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文学网 历代文学
收录来自古今中外 20 多个朝代,近 60个 国家的作者超 3万 人,诗词曲赋、文言文等作品数近 60万 个,名句超 10万 条,著作超 2万 部。

索性做了和尚 作者:李叔同 近现代)

章节目录树

李叔同年谱(8)

上一章 下一章

三月,在泉州光明寺作题为《药师法门修持课仪略录》之讲演。

七月,伴随芦沟桥事变,抗日战争爆发。

十一月,回到泉州承天寺。是月,在清尘堂、光明寺等处宣讲《药师如来法门略录》、《药师如来法门修持方法》。

八月底,掩关圆满结束,会见王梦惺等来访道友。

十二月,大师离开厦门赴泉州晋江草庵寺,妙莲法师陪同前往。

十月,性常法师来漳州迎请弘一大师回泉州,途经安海,在此弘法一月,在金墩祠宣讲《佛法十疑略释》、《佛法宗派大概》、《佛法学习初步》,此三文后辑成《安海法音录》问世。

十二月,大师在浙一师任教时之学生、时安溪县长石有纪来访,师生相见,感慨万端,后大师书唐代诗人李益诗寄赠石有纪。

二月,移居泉州承天寺,复讲《华严经·普贤行愿品》。而后,应泉州梅石书院之请,在书院作《佛教的源流与宗派》之讲演。

是年冬,在泉州开元寺作题为《劝念佛菩萨求生西方》之讲演。

四月,大师由性常法师陪同,乘车于十四日抵达永春,准备在此入山闭关静修。十五日,由李芳远等陪同,游览永春著名风景区环翠亭。十六日,在永春桃源殿作题为《佛教之简易修持法》之讲演,李芳远记录并整理,后在当地印行流传。十七日,由性常法师、普济寺妙慧法师及在普济寺旁隐居学佛的林奉若居士陪同,弘一大师移居蓬壶普济寺山中,并未居于普济寺,而是居于林奉若为其安排的茅篷小屋内。自此,大师于是处安心静修,共居五百七十二日,编著有大量佛学著作,如《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盗戒释相概略问答》、《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华严疏分科》、《受十戒善法》等,并撰《护生画集续集题词》等文。

八月,自阴历六月二十日起,在茅篷内掩关静修,为期一年。此间各方信件一概原封退回(极重要者由性常法师代为拆阅回复),亦不接待任何人的来访。

十二月,致信李圆净,探讨《护生画集续集》的出版事宜。

十月二十五日,系大师之受戒纪念日,由性常法师代为约请普济寺诸僧在寺中会面晤谈。

三月,《戒律系统科表》编著完成。同时拟编著《南山律学苑丛书》,上海哈同花园主罗迦陵愿出资为之影印出版,遂将《盗戒释相概略问答》交之付印,并拟将《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分《宗体编》、《持戒编》、《忏罪编》三册,陆续编就出版。

七月,十六日在漳州七宝寺作题为《佛法大意》之讲演。

是年春,大师肺病时有复发,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每日由两餐改为早晨一餐。

三月,在泉州开元寺讲授《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十三日在开元寺慈儿院作题为《释迦牟尼佛为法舍身》之讲演,由吴栖霞记录并整理。

一九四零年一月,继续于普济山中闭关静修,因与外界断绝音信已久,各地遂风传“弘一大师业已在永春山中圆寂”,后由林奉若及《觉音》杂志出面辟谣,谣传方渐渐止息。

一九三八年一月,在草庵宣讲《华严经·普贤行愿品》,至二十日结束。

六月,离开南山寺,去漳州东乡瑞竹岩避夏。

是年底,泉州防区司令、有“嗜杀之名”的钱东亮来承天寺拜谒大师,大师劝其戒杀向善,钱东亮恭敬领教。

五月,刘绵松居士代表漳州佛教界邀请大师去龙溪说法,大师遂于四日抵达漳州,挂单于南山寺。五月八日,厦门便告沦陷。

四月,在泉州城内清尘堂讲授《华严大意》。

二月,在承天寺闭关静养。其间著《云洞岩鹤鸣词记》一文,以纪念明代大儒蔡鹤峰。

九月一日,在永春普济寺作题为《普劝净宗道侣兼持诵〈地藏经〉要旨》之讲演,由王梦惺记录。

二月,八日(农历春节)起,恢复向求书者写赠书件,“凡本月三日前交来之书件现即书写,本月四日后交来者,须待夏季放香时再写”。

九月,告别湛山寺诸僧,乘船返回上海。弘一大师抵沪后,会晤挚友夏尊,并合影留念,又与夏尊、丰子恺、钱君等人在觉林蔬食处共进午餐。三天后,不顾友人之苦苦劝阻,毅然返回面临战火威胁的厦门,同行者有传贯、圆拙法师以及由苏州来的妙莲法师。

十一月一日(农历九月二十日),系弘一大师六十寿辰,是间,各方人士纷纷赋诗著文为弘一大师祝寿。广洽法师在新加坡请著名画家徐悲鸿为大师作油画像以作纪念。

抵达厦门后,大师即居于万寿岩。不久,大师移居中岩,静修讲律。此间,厦门一带局势渐趋平静。

一九三九年一月,在南普陀佛教养正院作题为《最后之□□》之讲演。

八月,于出家二十周年之际,回到漳州城内尊元经楼,宣讲《阿弥陀经》。

五月,在永春普济寺作题为《药师如来法门一斑》之讲演,由王世英记录并整理。

十月,请性常法师致函在菲律宾弘法之性愿法师,建议在永春普济寺修建化身窑普同塔。

是年春,在编著大部律学要著之余,还写有《为傍生说三皈依略仪》等短文。

是月,在泉州城郊清源山的一个石洞中,静居三十余天,方回到承天寺。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