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巩,乐平(今属江西)人。高宗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清乾隆《江西通志》卷五○)。历泾县尉(清嘉庆《泾县志》卷一三),知昆山县(明嘉靖《昆山县志》卷五)。孝宗乾道三年(一一六七)主管官告院,六年,为监察御史。今录诗二首。